财务处
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财政法规和会计制度,负责起草、修订本院财务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负责资金预算、专项资金、党费、工会经费等收支管理和会计核算;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监督预算执行,开展绩效考评;负责编报各类财务报表和分析报告;负责核发职工工资、津贴福利,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职业年金;负责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及本院涉税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账务管理;负责内控制度建设与内部审计工作;负责银行账户、财务印鉴和票据的管理;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完成院党委行政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处长:胡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