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处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1日 点击数: 次 【字体:小 大】 职能职责 负责党建工作和统战工作;负责干部管理、培训、选任、考察和监督;负责人才引进、培养、推荐和考核;负责机构调整、编制使用、岗位设置和岗位竞聘工作;负责组织职称职务评审推荐工作;负责工资、津贴、福利、养老保险的核算和办理;负责调动、调配、退休、工伤、抚恤手续办理;负责人事数据统计和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工会、妇委会工作,负责教代会日常管理工作以及离退休教职工工作;完成院党委行政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处 长:赵仕民副处长:韦永胜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