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自治县)教研室(教科所)、教师进修校(院)、教师教育发展中心、教育管理中心,市教委直属单位: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已经启动。为做好我市优秀成果的申报、资格审查和推荐工作,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予以转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组织
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规划办”)负责我市优秀成果的申报、资格审查和推荐工作。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自治县)教研室(教科所)、教师进修校(院)、教师教育发展中心、教育管理中心,市教委直属单位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成果申报、资格审查和推荐工作。
二、申报事项
报送成果材料要求: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参评成果原件1份。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各组织单位填写申报数据汇总表,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同时报送申报评审书和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版到市规划办邮箱。
市规划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接收成果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14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
市规划办联系人及电话:吴乐乐(63853100、13637807364);徐文彬(63853100、18623316806)。电子邮箱:cqjyghb@163.com。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桂花园路12号,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综合楼420室)。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