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组织机构>财务处>工作动态>详细内容

关于新个税法计税规则引起每月建行工资实发数变化的情况说明

作者:财务处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0日 点击数: 【字体:

各位教职工,2019年1月建行工资及个税扣缴额已经计算完成,将于近日上卡。鉴于新个税法的算税规则发生变化,每月建行工资卡实发金额会发生一些改变,现作以下说明:2019年1月起按全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算税,当纳税月份的全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小于36000元时,均以3%的税率进行预缴。与2019年1月以前按月累进税率相比较,具有以下特点:(1)每月应纳税所得额在1500元以上的同志,年初累计应纳所得税总额低于36000元的月份,不再累进到10%的税率,而是全部按3%预扣预缴,因此个税相较于以前会有明显的降低,建行工资卡实发金额较之以前会有增加;从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的月份起,将累进到10%的税率进行算税扣缴,税费将明显提高,因此当月建行工资卡实发数会相应减少。(2)月应纳税所得额在1500元以下的同志,建行工资卡实发金额将无明显变化,特此说明。

分享到:
【打印正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