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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语文课程思政示范观摩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30日 点击数: 【字体:

各区县(自治县)教研室(教科所)、教师进修学校(院)、教师教育发展中心、教育管理中心:

为学习贯彻《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方案》,推进实施国家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在中职语文课程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帮助中职语文教师提高课程思政能力,现组织开展中职语文课程思政示范观摩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10日8:30—17:30。

二、活动地点

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永川区中山大道中段242号)。

三、参会人员

(一)现场观摩人员

1.市中职语文中心教研组成员。

2.承担示范课任务的中职学校教研组长、上课教师。

3.永川职教中心语文教师。

(二)线上观摩人员

其他中职学校语文教师。

四、活动内容

示范课展示方式:现场教学,每位教师展示10-15分钟教学片段。教师上课顺序如下:

1.渝北职业教育中心,付洪燕,《过零丁洋》。

2.秀山职业教育中心,曾敏,《石缝间的生命》。

3.永川职业教育中心,王平,《杜甫诗二首》。

4.旅游学校,代嘉,《我的母亲》。

5.云阳职业教育中心,杨翼菁,《忆秦娥娄山关》。

6.农业学校,汤铌,《绝品》。

7.巴南职业教育中心,蒋雅蓝,《庖丁解牛》。

8.武隆职业教育中心,胡显琼,《壶口瀑布》。

9.忠县职业教育中心,曾晓竞,《青玉案 元夕》。

10.工商学校,杨英,《寻找时传祥》。

五、活动要求

(一)市中职语文中心教研组成员和以上10所学校的语文教研组长、上示范观摩课教师,于2021年11月9日15:00之前报到开会。

(二)其他中职学校的语文教研组长做好活动安排,组织本校的语文教师线上学习观摩。

(三)参会人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四)参会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进校出示健康码、行程码,配合测体温,近14天出市外人员提供回渝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做好相关信息登记。

 

联系人: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

张安彬(教务处主任)  189 8371 8808   

 玲(语文教研组长)139 8383 7278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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