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重庆市普通高中学科课程教学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研室(教科所、教师进修院校、教师教育发展中心)、各普通高中学校: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明确提出“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2020年,重庆市教委《关于印发重庆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发〔2020〕3号)要求“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根据新课程标准和新教材,制定普通高中各学科教学指导意见”。为指导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和新教材使用,全面提高我市普通高中课堂教学质量,我院研制了《重庆市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给各区县教研机构、普通高中学校,供大家参考使用。使用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请与我院普通中等教育研究所联系(联系人:周智良13068328211)。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