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重庆市“十三五”中等职业学校 老年教育特色学校的通知
各老年教育试点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7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7〕192号),总结“十三五”时期中等职业学校老年教育工作,充分发挥特色学校的引领和辐射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重庆市“十三五”老年教育特色学校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7年以来确定的老年教育试点学校
二、评选名额
特色学校评选名额10所左右。各老年教育试点学校对照评选条件自主推荐申报。
三、评选条件
1.学校在“十三五”期间有3年及以上老年教育办学经历。
2.学校重视、关心、支持老年教育,有相应的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制度保障和经费保障,老年教育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3.学校老年教育工作管理规范,教学管理、学员管理、教师管理、安全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4.学校老年教育教学设施完善,服务设施齐备,有供老年学员活动的场地。
5.学校按照本地老年人需求、地域特色和学校优势有机统一的原则,开发开设了有助于老年学员增长知识、提高能力、拓宽视野、发挥正能量的老年教育课程及资源。
6.学校积极向更广区域延伸办学,以教学点、团队、远程教育等形式推广老年教育。
7.学校有一定规模的老年学员管理队伍,能满足教学需求的教师队伍和教师(学生)自愿者服务队伍。
8.学校老年教育培训及活动过程管理规范,各学期学员花名册完整,老年教育教案、活动图片和简报等过程资料按学期归档。
9.学校老年教育办学成果明显,在本地区老年教育辐射作用发挥较好,社会影响力较强。
10.学校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各级各类媒体公开报道。积极宣传老年教育和本校的办学成果。
四、评选程序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自下而上推荐评选。主要程序为: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校申报参评,并将申报材料上报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根据特色学校评选条件进行评审。
3.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五、报送材料
申报学校需报送学校“十三五”期间老年教育工作总结材料(5000字以内)及印证材料(以评选条件为序)。纸质印证材料均需由申报学校负责审核、确认、加盖公章,并同时上报电子材料。
六、其它事项
请申报学校于2020年11月17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成所(重庆市渝中区桂花园路12号)。联系人:李志辉,联系电话:13608300935,电子邮箱:982767407@qq.com。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