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2016年立项普通高中课程创新基地验收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区(县)教研室(教科所)、进修学院(进修学校,教师教育发展中心):
为落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普通高中课程创新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渝教基〔2015〕11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立项普通高中课程创新基地验收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20〕220号)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的形势下,为了减少基层学校负担,经研究决定,2016年立项普通高中课程创新基地验收工作将采取上报材料、会议验收的方式开展,不进行实地验收,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重庆市2016年普通高中课程创新基地建设申请验收学校
二、验收方式
验收工作主要采用查阅资料、观看视频课、电话(网络)访谈等方式开展。
三、材料报送时间与要求
(一)报送时间
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星期五)
(二)新增材料要求
在“设施与互动平台建设—物理空间”材料类型中,须加入对基地物理空间建设、使用、管理等相关内容的介绍视频,视频时长为20-30分钟。视频拍摄尽量使用高品质摄像设备,须有相应语言介绍,突出基地物理空间建设与使用的实效性、学科性和创新性。
(三)报送要求
各申请验收的学校请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立项普通高中课程创新基地验收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20〕220号)要求,规范报送验收工作相关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纸质资料3份,须基地建设负责学校和基地建设负责区在相应位置签章,电子资料1份,拷贝U盘,所有资料应按照《重庆市普通高中课程创新基地验收工作上交资料要求及制作规范》中材料类型的编号和要求依次整理。
另请准备以下几项基本资料(必备):1.项目申报表;2.建设规划书;3.工作报告、总结报告、自评报告(以上三个报告合为一个即可);4.经费使用说明;5.其他资料(自选)。以上几项基本资料,均需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并依次汇编进资料册最前面。
四、信息采集
请各基地学校于12月25日前填报《2016年重庆市普通高中课程创新基地验收项目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该表是制作项目结项证书的依据,请务必保证信息的准确性。纸质文档一式两份,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
五、信息变更
基地建设负责人及所在学校在验收前原则上不得做出变更。如确实需要变更重要信息,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学校,请于12月25日前填报《2016年重庆市普通高中课程创新基地信息变更审批表》(见附件2)。纸质文档一式两份,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
六、其他事宜
基地验收工作所有材料的纸质文档和U盘(含验收工作上交资料纸质文档,附件1和附件2的纸质文档),请于12月25日前邮寄或提交到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桂花园路12号,邮编:400015。联系人:谢倩倩,联系电话:13140291806。
附件1和附件2的电子文档发至邮箱:765175791@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学校+基地名称+材料名称。”联系人:吴乐乐,联系电话:13637807364。
附件:1.2016年重庆市普通高中课程创新基地验收
项目基本信息表
2.2016年重庆市普通高中课程创新基地信息
变更审批表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0年12月16日
附件1
2016年重庆市普通高中课程创新基地验收项目基本信息表
学校:(盖章) 填表人: 手机号码:
序号 |
基地名称 |
负责学校 |
基地建设负责人 |
主研人员(不含基地负责人,不超过8人) |
参研人员(不超过8人) |
基地建设负责人手机号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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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主研人员(不含基地负责人)和参研人员,每项均不能超过8人。
2.请确保信息准确,负责学校名称应与单位公章一致,本表是制作项目结项证书的依据。一经提交,不予修改;如若有误,后果自负。
附件2
2016年重庆市普通高中课程创新基地
信息变更审批表
基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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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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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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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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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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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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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变更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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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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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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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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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教委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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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如更换基地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意见”一栏须调整前后的所有负责人共同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