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关于遴选德育兼职研究人员的通知
有关高等院校,各区县(自治县)教研室(教科所)、教师进修校(院)、教师教育发展中心、教育管理中心:
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教研科研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大中小幼德育研究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文件)《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思想政治教育及德育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教育系统公开遴选部分优秀教师、教研员、科研人员作为市教科院德育兼职研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维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师德高尚,甘于奉献,团结协作,教育政策和理论水平较高,自觉践行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在教师、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2.在德育教研科研工作中具有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研究指导能力和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在所从事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研究基础良好。
3.高校推荐的兼职研究员原则应具有博士学位及副高以上职称,并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含学校一线任教)6年以上;区县教研机构和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学校)推荐的兼职研究人员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高级职称,并从事德育工作(含学校一线任教)6年以上。
4.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能深入基层学校开展调研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参与或组织市内外教科研活动;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善于总结归纳提炼教科研成果和经验;有较强的表达能力,能承担政策宣讲、学术讲座、专题辅导等工作。
5.申报人应至少主持或参与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课题,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拥有其他省级三等奖以上获奖。
二、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本次遴选,由个人自主申请申报,申请人需填写《重庆市德育兼职研究人员推荐表》(附件1)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高等院校、市教委直属单位、区县(自治区)教研室(教科所、教师进修院校)分别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同时申报人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应提供申报人的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考核意见。本科院校每校总额原则上不超过2名;高职高专每校总额不超过1名;各区县(自治区)教研室(教科所、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对所在区域申报人选集中审核,总额不超过2名。
(三)专家评审。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综合评审。
(四)公示聘任。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对德育兼职研究人员入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予以聘任。
三、报送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选聘标准推荐,并将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重庆市德育兼职研究人员推荐表》(附件1)及相关佐证资料电子文档于2021年6月20日12:00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cqjkydys@163.com ,并于6月25日将纸质件一式3份报重庆市教科院德育研究所。
联系人:谭轹纱13996492478 江雪18323235891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桂花园路12号
邮编:400015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2021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