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推荐重庆市基础教育教研项目评审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研室(教科所)、教师进修校(院)、教师教育发展中心、教育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提高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质量的意见》(渝教基发〔2020〕5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院各类基础教育教研项目的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的科学、公平、公正、有序实施,提升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推荐重庆市基础教育教研项目评审专家库人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
评审专家主要承担重庆市基础教育优质课竞赛、教学论文评选以及其他教研项目的评审工作;参与重庆市基础教育教研项目的立项评审、咨询论证、检查指导以及评估验收等工作。
二、聘用周期
重庆市基础教育教研项目评审专家库人选每五年一届。
三、推荐学科
基础教育教研项目评审专家库根据基础教育课程设置学段学科组和综合组。推荐学科包括(学科前面是学科编号,填表时填写编号,方便分类和统计):
101.学前教育;102.特殊教育;103.小学语文;104.小学数学;105.小学英语;106.小学道德与法治;107.小学音乐;108.小学体育与健康;109.小学美术;110.小学信息技术;111.小学综合实践活动;112.小学科学;113.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114.中小学安全教育;115.中小学书法。
201.初中语文;202.初中数学;203.初中英语;204.初中道德与法治;205.初中历史;206.初中地理;207.初中物理;208.初中化学;209.初中生物学;210.中学音乐;211.中学体育与健康;212.中学美术;213.初中信息技术;214. 初中综合实践活动。
301.高中语文;302.高中数学;303.高中英语;304.高中思想政治;305.高中历史;306. 高中地理;307.高中物理;308.高中化学;309.高中生物学;310.高中信息技术;311.高中通用技术;312.高中综合实践活动。
401.中小学德育;402.中小学生涯教育;403.中小学劳动教育;404.中小学法治教育;405.中小学学校管理,406.中小学文化建设;407.中小学课程建设;408.中小学教学研究;409.中小学评价研究;410.中小学教师教育。
四、推荐范围
全市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心)、教研
机构符合推荐条件的在职人员,均可作为推荐人选申报。
五、推荐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服从管理。
2.教育教学和教研成绩突出,具有一定的评审经验,获市级名师、特级教师、学科名师称号者优先推荐。
3.具有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教育教学成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职称要求。
4.愿意参加有关评审活动,能够在评审工作中提供独立、公平、公正的判断和评价。
5.身心健康,推荐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市级名师、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可放宽至65周岁。
六、推荐程序
1.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区县审核、专家评审、公示聘任”等程序进行。
2.以各区县为单位进行推荐,每学科推荐不超过3人。各区县推荐人员中必须有一线教师。同一人最多可以兼报2个学科。
3.申报人填写《重庆市基础教育教研项目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表》(见附件1)。
4.各单位对申报人资质、成果的真实性和权威性进行审核确认,同时根据推荐名额择优推荐,形成《重庆市基础教育教研项
目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
5.各单位用A4双面打印《推荐表》和《汇总表》,经推荐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寄送至: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谭修华(收),电话:18725618608,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桂花园路12号,邮编:400015。同时将电子材料上传至592530585@qq.com。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9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江宏,13996354766。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