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语文等12个学科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研室(教科所)、教师进修学校(院)、教师教育发展中心、教育管理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的通知》(渝教基发〔2021〕29号)等文件精神,有效指导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广大中小学教师和教研人员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布置科学合理高效作业、加强作业完成指导、严控书面作业总量,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切实发挥好作业育人功能,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习惯,帮助教师检测教学效果、精准分析学情、改进教学方法,促进学校完善教学管理、开展科学评价、提高教育质量,我院组织制定了义务教育阶段语文等12个学科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县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反馈我院。
联系人:陈鹏磊 电 话:63930223,13627608622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