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重庆市家庭教育教研人员专业技能培训的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研室(教科所)、教师进修学校(院)、教师教育发展中心、教育管理中心、各相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全面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提升全市家庭教育教研队伍的研究、指导和服务能力,经研究,拟开展重庆市教科院家庭教育教研人员专业技能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预计2021年11月下旬,共5天(视疫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地点
重庆佳宇英皇酒店(暂定)
三、培训对象
(一)各区县教研机构从事家庭教育相关工作的教研员(每区县限推选1名)。
(二)部分高校、中小学、幼儿园长期从事家庭教育、家校共育相关研究、指导、服务并取得显著成效的教师(由市教科院德育研究所审核推荐)。
合计名额50名。
四、培训内容
(一)党和国家相关家庭教育法规、政策解读;
(二)家庭教育、家校共育相关理论知识;
(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技能技巧;
(四)家庭教育科研方法;
(五)参培人员家庭教育指导能力考核。
五、相关注意事项
(一)各区县教研机构及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推选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热爱家庭教育事业;
2.具备基本的家庭教育理论知识;
3.具有一定的家庭教育实践和指导能力;
4.长期从事家庭教育研究、指导、服务工作;
5.区县教研机构推选人员要能统领区县的家庭教育工作。
(二)请各区县教研机构和相关学校根据通知要求推选本次参培人员,本次培训不接受个人申报。被推选参培人员请填写“推荐表”(见附件一),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将盖章的扫描件和电子档于2021年11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164282635@qq.com,文件命名为“家庭教育教研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推荐表-姓名(区县或学校名)”。
(三)请各相关单位及参培人员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确保按时、全程参与培训。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的,须向所在区县教研部门请假,并交由市教科院培训项目组书面备案。参培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择优进入重庆市教科院家庭教育研究骨干指导团队。
(四)按照防疫的有关要求,报到前14天内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新冠疫苗未接种完的不能参培。符合要求的参培人员报到时,佩戴好口罩,出示绿色健康码,核验行程码,做好体温测试和实时登记,并提前填写《防疫安全承诺书》(见附件二),于报到时提交手写签名的纸质件。
(五)参培人员培训期间食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往返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
联系人:江雪,电话18323235891。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