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组织申报重庆市中小学创新实验室的通知
全市雏鹰计划项目学校、科技教育特色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教基〔2019〕16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创新教育的通知》(渝教基发〔2020〕5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中小学创新教育发展,为学生开展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搭建创新平台,更好地培养和提高中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重庆市中小学创新实验室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功能定位
中小学创新实验室,是中小学生在课余时间进行实验创新、实践创作和科学研究的开放性实验室,是培养中小学生科研与创新能力的“第二课堂”。中小学创新实验室主要通过向中小学生传授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中小学生崇尚科学的精神,形成科学的思维方法,提高中小学生的科学素养。
二、建设思路
中小学创新实验室既独立于其它实验室,不与现有实验室重复设置,又与其它实验室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挥独特作用。通过统筹建设规划,整合实验资源,搭建创新平台,弥补实验教学个性化的不足,打破传统教学模式和传统教室的时空限制,为对科技创新和创作实践有浓厚兴趣的学生提供开展各类创新活动的平台。
三、建设项目类型与周期
中小学创新实验室建设项目分为两类,即基础学科类创新实验室和雏鹰计划特色类创新实验室。中小学创新实验室建设周期为2年,届时将组织专家验收。
四、建设数量
(一)首批立项建设的创新实验室为2个;
(二)每个申报学校只能申报一个创新实验室。
五、条件要求
(一)用房。申报创新实验室项目建设的学校应能提供功能用房(或开放空间)用于创新实验室建设;
(二)基础。申报创新实验室项目建设的学校有较好的实验室开放的基础,积累了一定的实验室开放的经验,取得了一批创新成果;
(三)经费。申报创新实验室项目建设的学校应能够筹措项目运行保障资金;
(四)师资。申报创新实验室项目建设的学校应具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教师(专职教师不少于3名,兼职教师不少于10名),基本具备创新实验室相关课程模块的教学与辅导学生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创新实验室主任须具有高级职称。
六、经费保障
根据立项的创新实验室的类别,给予每个创新实验室每年20万元的专项建设经费资助,专款专用。创新实验室运行过程中所需的其它费用由申报学校自行解决。
七、申报程序
(一)申报学校根据自身条件、需求,按照“突出重点、强化特色”的实验室建设原则,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交《重庆市中小学创新实验室建设申报书》(见附件1);
(二)重庆市青少年创新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评审结果将在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通报;
(四)为保证创新实验室项目建设有效性和可持续性,重庆市青少年创新学院将指导申报学校进行规划建设,并对各申报学校建设推进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八、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学校要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挖掘和提炼学校在创新教育过程中的特色亮点,围绕“真实性、示范性、可操作性”,按照要求切实做好创新实验室申报工作;
(二)各申报学校于2021年11月19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5份报送到重庆市青少年学院办公室,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和重庆市中小学创新实验室指标统计表(见附件2)反馈至邮箱26788319@qq.com,邮件主题和文件名均以“学校名称+创新实验室名称”命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冰
联系电话:15310083176
邮 箱:26788319@qq.com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