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组织开展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指导活动(渝东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我市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规范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研究课题管理,根据《重庆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渝教改发〔2020〕4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召开2022年重庆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研究课题中期管理指导活动(渝东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6月23日(星期四)
二、活动地点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仁爱楼一楼宣讲大厅)
三、参会人员
(一)渝东北各区县、有关高校2021年立项试点项目和研究课题(详见附件1、2)负责人1名、主研人员2-3名;
(二)渝东北各区县教委(进修院校、教科所)、有关高校二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同志1名;
(三)中期指导专家组成员;
(四)市教委秘书处、市教科院政研所有关负责同志。
本次会议会场总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
四、日程安排
(一)8:30-9:30,会场报到;拷贝汇报材料PPT等;
(二)9:30-10:00,集中召开启动会议;
(三)10:00-16:00,2021年度立项的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研究课题现场汇报,专家组分别开展指导;
(四)16:00-18:00,开展专题培训。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6月20日(星期一)18:00点前,将参会人员回执表统一发送到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卿章梅老师处(微信号:18996506161)。
(二)请准备好汇报材料PPT和《重庆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研究课题中期报告书》(一式1份,专家评估要点不填),现场提交给专家组。
(三)各有关单位在2021年之前获批立项的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研究课题,凡未结项结题的,也要参加本次现场中期检查指导活动,但无需现场汇报。
(四)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参与;试点项目及研究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必须到场,不得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指导活动。
(五)请参会人员严格遵守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持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14天内无市外旅居史),无发热、干咳等症状,并积极配合学校查验。
联系人:重庆市教科院政研所贾伟,63877075,15823844975;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卿章梅,18996506161;万州区全季酒店(江南新区玉韵路19号)会务刘路,13635386787。
附件:1.重庆市第七批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立项名单(渝东北各区县及有关高校)
2.重庆市2021年度教育综合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名单 (渝东北各区县及有关高校)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