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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关于遴选重庆市中小学实践性课程教学改革实验学校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5日 点击数: 【字体:

各区、县(自治县)教研室、教科所、教师进修学校(院)、教师发展中心;两江新区教育发展研究院;重庆高新区教育事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方案>的通知》(教材厅函〔20233号)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教材〔20203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教材〔20222号)要求,全面推进中小学实践性课程教学改革,经研究决定,开展重庆市中小学实践性课程教学改革实验学校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强机制创新,指导、发动各区县和学校深化育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更新教育理念,转变育人方式,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切实开展好我市中小学实践性课程教学改革实验,提高育人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建设目标

2024年,启动首批中小学实践性课程教学改革实验学校遴选工作,面向全市各区县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遴选建设200所实验学校。20252026年,深入开展中小学实践性课程教学改革实验学校建设,推进实践性课程教学改革,强化教研专业引领,开展优质课比赛、论文评选、案例征集等活动,召开专题研讨会、项目推进会,强化成果的提炼与培育,发挥实验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视情况适时继续遴选实验学校。至2027年,建立实践性课程常态化、长效性实施的工作机制,培育起一批实践性课程实施典型学校,总结发现一批实践性课程教学改革经验案例,教师实践性课程教学能力有效提升,学生学习方式发生深刻变化,全市中小学实践性课程教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二、建设内容

(一)实践性课程内涵

实践性课程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途径。实践性课程是以《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为依据,以学生的现实生活和社会实践为基础开发与利用课程资源,强调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发现和解决问题、体验和感受生活,帮助学生学会发现、学会探究,发展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实践性课程类别

实践性课程,涵盖了某几门课程以及各学科内实践性学习内容等,包括综合实践活动、劳动、科学、通用技术等学科课程以及跨学科学习课程内容,也涵盖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党团活动、研学、社会实践等特色活动内容。课程面向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各个学段,供学生自主选择。

(三)实践性课程时间安排

《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要求,综合实践活动、劳动、科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等课时总和在22%-28%之间。同时,要求义务教育学校各门课程用不少于10%的课时开展跨学科主题学习,培养学生应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要求,综合实践活动、劳动和通用技术合计17学分,校本课程不少于 14学分。其中,在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基础上设计的学科拓展、提高类课程之外的课程不少于 8学分。

(四)实践性课程教学要求

1.立足实践。实践性课程要引导学生在具体的自然情境和社会情境,或特定的活动场所(如劳动基地、科学实验室、社会实践基地等)中开展调查、考察、参观、访问、实验、测量、劳动、服务等实际的活动。

2.体现探究。实践性课程不是单纯的以知识点方式来组织内容,强调通过活动来综合运用学生已有的知识,鼓励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探究、发现、创新。

3.注重生成。实践性课程的实施过程强调学生亲身经历,在活动过程中的亲历和体验,发展实践能力,形成良好的行为意识、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4.学生为本。实践性课程倡导学生的自主选择和主动实践,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性,不以教师的讲解、传授为主,通过个人独立探究、小组合作探究的方式,利用已有知识和能力解决生活情景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推荐程序

(一)申报条件

1.坚持正确办学方向,严格依法治校、依法办学,近年来无违规办学和招生行为。

2.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积极发展素质教育,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强化学生综合素质培养。

3.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规范使用教材,具有较强的实践性课程领导能力、建设能力、实施能力和校本教研能力。

4.在贯彻落实课程理念、实践性课程教学改革、实践活动基地打造、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教学管理、课程评价、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发展指导和新科技新技术与实践性课程深度融合等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一定的成效。

5.高度重视实践性课程建设工作,工作积极性高,具备开展实验学校工作的相应保障条件。

(二)遴选程序

按照申报单位自主申报、区县教研机构择优推荐、市级评审确定的程序进行遴选。

1.学校自主申报

学校根据《重庆市中小学实践性课程教学改革实验学校评审标准(试行)》(附件3)的要求,坚持自愿申报的原则,填写《重庆市中小学实践性课程教学改革实验学校申报表》(附件1),于2024621日(星期五)以前上报本区县教研机构。

2.区县初评推荐

区县教研机构根据学校申报情况进行初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各学段最多推荐2所学校参加市级评审。以区县为单位,于202471日(星期一)前上报市教科院。参加市级评审的学校要给出明确推荐意见和区县教育部门拟给予的支持措施。

3.市级评审确定

市教科院按组织评审程序,对区县报送材料进行审核把关,遴选实践性课程教学改革实验学校。评审工作严格执行回避规定,从专家库名单中抽取专家,按照评审工作程序开展评审工作。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立项名单。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和方式

各区县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推荐,于202471日(星期一)前,将《重庆市中小学实践性课程教学改革实验学校申报表》(附件1)及佐证材料(《申报表》和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成册,A4纸双面打印,加盖公章一式三份)、《重庆市中小学实践性课程教学改革实验学校申报区县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一份)报送到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所,逾期不予受理。申报表和申报区县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主题注明实践性课程实验学校申报+区县+申报数量

(二)报送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桂花园路12号综合楼308办公室;联系人:周老师,15213381314,邮箱:932422452 @qq.com;侯老师,13883648609;谢老师,13140291806 

附件:1.重庆市中小学实践性课程教学改革实验学校申报表

2.重庆市中小学实践性课程教学改革实验学校申报区县汇总表

3.重庆市中小学实践性课程教学改革实验学校评审标准(试行)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202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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