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申报重庆市第三批立德树人特色项目实践研究基地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自治县)教研室、教科所、教师进修学校(院)、教师发展中心;两江新区教育发展研究院;重庆高新区教育事务中心: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我市德育教研科研工作,完善立德树人系统化落实机制,经研究,决定开展重庆市第三批立德树人特色项目实践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日制本科院校、高职学校、区县教科研机构、中职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
二、申报主题
主要包括以下主题: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大思政课”建设、生态文明教育、文化德育、校家社协同育人、德育课程建设、德育队伍建设等。
请各单位立足本单位德育工作特色,在上述主题范围内选择研究方向,鼓励各单位聚焦重点选题方向(见附件4),自拟题目进行申报,选题既要充分体现问题的价值性、创新性、时代性,也要注重项目实施的现实性和可行性。
三、申报条件
(一)办学行为规范。学校全面落实依法办学和依法治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格,教师从教行为规范,无重大安全事故和师生重大违纪违法行为。
(二)项目定位明确。项目选择切口小,落点细,操作实,体现当前学生思想道德发展的重点问题和立德树人的重大关切,具有较强现实针对性、理论研究价值和推广价值。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楚,研究方法得当,研究计划科学,预期成果具体。
(三)研究基础良好。学校办学理念明确,办学文化底蕴深厚,全面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基本要求,高度重视德育校本教研、科研等基础工作,注重学校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具备良好的研究基础和条件,具有一定区域影响力。
(四)机制保障到位。学校注重科研兴校和专业引领,成立专项组织领导、管理机构,建立基地项目研究团队,具备德育研究的骨干队伍,能为德育教研科研提供人财物等基础保障,确保项目研究顺利实施。
五、评选办法
(一)区级推荐。各单位自主申报,各区县教研机构组织初评并统一上报,高校、高职院校组织校内初评后上报。推荐项目需填写附件1:重庆市第三批立德树人特色项目实践研究基地申报表(1份);附件2:重庆市第三批立德树人特色项目实践研究基地论证活页(3份)。附件3:重庆市第三批立德树人特色项目实践研究基地申报汇总表,于2024年9月15日前将电子版进行压缩后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写明“XX区县(学校)第三批立德树人特色项目研究基地申报材料”,同时将所有申报纸质材料1套报送市教科院德育研究所(教科院综合楼503)。每个区县推荐数量不超过10个,每个高校、高职院校不超过5个。
(二)市级评选。市教科院成立专家评审组,严格按标准,公开、公平、公正评审,确定重庆市第三批立德树人特色项目实践研究基地立项名单。
(三)结果通报。市教科院网站公示评审结果,公示确认无异议后正式通报。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3259850(办)、13512383945,邮编:400015。电子邮箱:cqsdys@126.com。邮寄地址: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重庆市渝中区桂花园路12号),刘老师收。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