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关于开展基础教育学业述评典型案例征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研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的战略部署,持续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关于“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任课教师每学期须对每个学生进行学业述评”的要求,及时总结推广我市基础教育阶段教师在探索学业述评中的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经研究,决定开展基础教育学业述评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
学业述评赋能教育共生,让每个生命在对话中觉醒。
二、征集内容
学业述评是指教师作为评价者,根据相应的维度,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学习方法、核心素养等进行全要素、全过程的质量描述,并在与学生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给出描述性评价结果和学习建议的一种质性评价方式。它具有鲜活生动、多元开放且立体的特点,能够有效调动学生的内驱力。
本次案例征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选题方向:
1.指向学生学业表现的学业述评(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学习方法、学习成效等)
2.指向学科核心素养的学业述评
三、征集范围
各区(县)教研机构及中小学校
四、案例要求
(一)内容要求
1.真实性。案例要具有原创性,是教师亲身实践案例,拒绝虚构或理论推演。案例中可附2-3张过程性图表和图片(如学生作品、评价工具模版、对话记录截图等,需隐去学生姓名和其他隐私信息)。
2.创新性。案例至少体现1个创新点,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和应用价值,突出示范价值和引领作用。(如数字化述评工具的开发、“学生自述+教师述评”双主体模式等)
3.规范性。案例要做到特色鲜明、结构严谨、内容适切、文字简洁、表达流畅,述评维度合理、述评方法科学、述评过程合规。每篇案例作者限2-3人(其中一名作者须是学生),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
(二)体例要求
案例可以按照“现状+过程+成效+启示”的逻辑撰写(不限于此)。
1.学生学业发展现状。说明学情及选题价值。
2.学生学业互评互述过程。说明师生一起重点协商,并记录学生在知识掌握、技能应用、学习态度等方面的具体表现,分析学生学习行为的进步、不足、原因分析及未来学业发展期望。
3.学生学业述评成效。说明学生行为转变、能力提升的实证材料(如前后对比案例、学生自我评价摘录)。
4.学生学业述评启示。说明建议要具有可推广的述评策略,或可优化的评价改进建议等。
五、报送要求
(一)数量要求
各区(县)择优6篇,其中区(县)教研机构1篇、小学2篇、初中1篇、普通高中2篇。推荐的作品要求未在市级及其以上相关部门获奖。
(二)材料提交
各区(县)教研机构要高度重视学业述评的研究与指导,并指定专人组织报送工作。
1.电子材料:
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发送104217346@qq.com,包括:
(1)典型案例(WORD文档)
(2)征集汇总表(盖章PDF扫描件及EXCEL电子表)
2.纸质材料:
案例纸质一式6份(1份实名+5份匿名)于2025年4月30日前寄至: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桂花园路12号市教科院417办公室(邮编:400015)。
联系人:龚老师 13629714448 陶老师13452865066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