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小学法治知识教育改革现场研讨会暨2018年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会的通知
渝教科院〔2018〕38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研室(教科所、进修院校):
为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进一步落实市委教育工委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学校法治教育的意见》要求,加大中小学法治教育改革试点力度,研究部署2018年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教研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中小学法治知识教育改革现场研讨会暨2018年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8年4月20日(星期五)全天
二、会议地点
重庆市南川区党校(渝南大道8号,南川区法院对面)
三、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重庆市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中心
承办:南川区教育委员会
南川区教育科学研究所
四、会议内容
(一)观摩青少年法治教育微课课堂教学和校外活动课程;
(二)交流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特别是试点工作经验;
(三)总结2017年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工作,部署2018年中小学法治知识教育改革试点和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重点工作;
(四)听取专家报告。
五、参会对象
(一)各区县法治教育教研员1人,法治教育骨干教师代表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各1人。
(二)渝中区、江北区、北碚区、江津区、綦江区、武隆区、忠县、巫溪县、万盛经开区、南川区等中小学法治知识教育改革试点学校负责人1人。
六、注意事项
(一)请南川区教科所负责指导授课教师做好小学、初中、高中微课教学和校外活动课程准备工作。
(二)活动将安排试点区县进行经验交流(特色亮点、经验体会和下一步打算),首批试点区县作材料交流,请渝中区、江北区、北碚区教研机构安排由教研机构或某试点学校撰写交流材料,2000字以内;第二批中小学法治知识教育改革试点区县作大会交流发言,请江津区、綦江区、武隆区、忠县、巫溪县、万盛经开区、南川区等教研机构结合本区县推进实际,确定由区县教委或教研机构或某试点学校发言,交流时间不超过8分钟,并做好PPT。各交流单位于2018年4月13日(星期五)12:00前将交流材料发送至市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中心审核。
(三)报到时间:2018年4月19日(星期四)16:00-19:00;报到地点:南川区海丝曼酒店(南川区金佛大道56号)、南川区诚信大酒店(南川区西大街21号)。
(四)由于时值乡村旅游旺季,酒店住宿紧张,请各区县教研机构务必于4月10日(星期二)15:00前统一将本区县参会的会议回执(见附件)电子文档发送至南川区教委。
(五)参加本次会议有关差旅费用按照规定回原单位报销。
(六)联系方式:
1.市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中心 黎聚才,752640203@qq.com,
13527533103
2.南川区教委 彭应来,785087112@qq.com, 13896683781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法治知识教育改革试点现场研讨会暨2018年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会回执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8年3月29日
附件
重庆市中小学法治知识教育改革试点现场研讨会
暨2018年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会回执
姓 名 |
职 务 |
单 位 |
联系电话 |
性别 |
4月19日晚 是否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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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