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于组织开展2018年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师进修学院(校)、教科所、教研室:
受重庆市教委的委托,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2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相应学科教研员参加教育部开展的“三学科”的培训(参加培训人员回执表请于2018年4月27日前发给我院相应学科教研员)。
市级“三学科”骨干教师培训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市教委将另行通知;区县级“三学科”教师全员培训,请你们主动配合区县教委完成。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