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庆市教育科研实验基地学校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研室(进修校、教科所),市教育科研实验基地学校: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精神,引领中小学深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决定开展重庆市教育科研实验基地学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二、征文对象
市教育科研实验基地学校在职教师
三、征文内容
1.优秀论文。推进课程建设,注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在国家课程渗透、地方课程实施以及校本课程设计中的协同发展;深化教学改革,总结基层一线教育教学实践经验,转变传统文化教育的教学方式,提升教学效果;促进多方联动,探索校园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的问题与对策,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格局。
2.创新案例。围绕学校教育(专门课程、多学科协同、主题教育活动、校园文化建设、学生自我教育等)、社会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参与、开发利用网络资源等)以及家庭教育等方面形成的创新工作案例。
四、征文要求
1.题目自拟,选题新颖,题材科学,逻辑严谨,语言流畅,字数在4000字左右。
2.第一作者只能报送一篇,必须是未发表和未参加过评比的作品,不接受网上下载和抄袭的作品。
3.论文必须包括标题、作者、单位、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要素。
4.案例必须包括标题、作者、单位、摘要、关键词、设计思路、实施过程、拓展措施、效果评估、总结反思等要素。
5.按统一的格式撰写:标题请用小二号黑体;内容正文请用小四号宋体;正文标题下方居中位置请用小四号楷体注明区县、学校名称、作者姓名及联系电话,正文前的内容摘要请用五号楷体,不超过300字,并注明“摘要”。
五、报送程序
1.各区县教研机构组织开展本区县教育科研实验基地学校的征文评比工作,各区县推荐征文数量不超过6篇参加市级评选。
2.请各区县于2018年11月20日前统一报送以下材料:征文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纸质件(盖章)和电子件;文章纸质件和电子件。征文文档命名为“区县+学校+作者姓名”,电子件统一发送至邮箱752640203@qq.com。征文用A4纸双面打印6份,按优秀论文和创新案例分类装订,并统一邮寄至市教科院科研处(联系地址:渝中区桂花园路12号,400015;联系人:黎聚才,13527533103)。
六、评选奖励
市教科院将组织专家对参评论文和案例进行评选,分别评出一、二、三等级,获奖比例分别不超过参加市级评选文章总数的15%、30%、35%。经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获奖证书,并遴选优秀成果结集出版。
附件:市教育科研实验基地学校征文推荐汇总表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8年10月17日
附件
市教育科研实验基地学校征文推荐汇总表
单位(盖章)
序号 |
征文名称 |
征文类别 |
作者 |
单位 |
联系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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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征文类别按优秀论文和创新案例的顺序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