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教科院发〔2021〕12号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区县教科研工作评优表彰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研室(教科所)、教师进修学校(院)、教师教育发展中心、教育管理中心:
根据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表彰区县教研机构教研科研工作的试行办法》(渝教科院〔2008〕51号),结合全市教科研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区县教科研机构工作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指标
(一)集体奖项名称:重庆市教研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包含综合奖、教研单项奖、科研单项奖。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自愿申报,市教科院将根据申报材料和实际工作情况评选表彰。
(二)个人奖项名称:重庆市教研科研工作先进个人。各单位在市教科院下达的指标范围内推荐(指标见附件1)。
二、参评对象
集体奖项的评选对象是全市各区县教研机构;个人奖项评选对象是区县教研机构中的教科研人员(含正式聘任的兼职教研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评选程序
(一)各区县教研机构自愿申报教科研先进集体,申报材料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教科院参评。
(二)各区县教研机构组织推荐先进个人表彰对象,在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市教科院参评。
(三)市教科院组织评审小组核实参评单位和个人的申报材料,并组织专家开展评审。
(四)市教科院院长办公会审定拟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并在“重庆教研网”公示。
(五)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在“重庆教研网”发布表彰文件。
四、材料要求和上报时间
(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中,主要反映本单位或本人2020年度完成的最主要的工作项目、举措,开展教研科研工作取得的最突出成效;集体和个人取得的成绩尽量用数据反映。附件3填写的成果数据需提供印制材料。论文提供期刊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论文复印件;著作(教材)提供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复印件;课题提供立项证书或结项证书复印件;获奖成果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咨政调研报告请提供领导批示复印件。
(二)集体奖填报说明。核心期刊论文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和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目录为准。课题统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国教育规划课题、教育部及其他部委课题、重庆市社科、重庆市科委、市教委及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获奖统计国家教学成果奖、市政府教学成果奖、市优秀社科奖、市发展研究奖、市教委科研成果奖项。领导批示成果为区县教委主要领导及以上。所有成果的第一单位必须为申报单位。
(三)上报方式。附件2、附件3和附件3的印证材料,请于2020年6月15日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纸质件1份和电子件,纸质件寄送市教科院办公室倪玮蔓收,过期视为放弃参加评选。
邮寄地址:渝中区桂花园路12号市教科院
邮 编:400015
联 系 人:倪玮蔓
联系电话:63843147
邮 箱:358855510@qq.com。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1年5月31日